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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首届内江“书香之家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者:  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15/8/26

 

 
 
关于开展首届内江“书香之家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 
 
各县(区)党委宣传部、文广体新局、文联,市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,市图书馆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推动我市全民阅读活动开展,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,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到爱读书、读好书、善读书中来,努力建设书香内江,决定开展首届内江“书香之家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本次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、市文广新局、市文联主办,市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、市图书馆承办。
二、活动内容
以全民阅读活动为载体,面向全市广大阅读爱好者和普通群众,在全市范围内寻找评选10个“书香之家”,并从中推荐4个家庭作为全国“书香之家”候选家庭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内江市户籍的家庭。
(二)家庭成员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文明知礼。
(三)家庭成员热爱阅读,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;家庭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籍、订阅报刊等;家庭有一定规模的藏书量。
(四)家庭成员读书能够学以致用,有突出的阅读成效。
(五)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;家庭成员的读书之风在邻里、社区、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、影响力;能够鼓励、带动周围群众阅读,并同意自愿向社会公布申报事项所列信息的家庭。
四、评选流程
(一)组织推荐、自荐(截止时间2015年9月25日)
各县(区)候选家庭由当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组织推荐,原则上不少于3个家庭。市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,积极推荐本系统的典型家庭。城乡市(农)民、民间社团、企业等可直接到市图书馆推荐自荐。推荐材料统一报送市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。
(二)择优评选
市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收讫推荐材料后,组织专家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推荐,确定拟入选家庭不超过10个。在相关媒体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确定为内江“书香之家”入选家庭。
(三)总结宣传
内江“书香之家”由中共内江市委宣传部、内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、内江市文联共同颁发荣誉证书,其藏书情况、读书事迹由内江日报社、内江广播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。入选家庭同时作为推荐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“书香之家”评选活动的候选家庭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协调。请各县(区)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周密组织,广泛宣传,最大程度地吸引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。
(二)严格程序标准。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标准,好中选优,挑选出具有代表意义的典型榜样上报,并对推荐对象直接考察,确保其材料真实、准确。
(三)推荐材料要求。推荐对象需认真填写《内江“书香之家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)一式三份(A4纸打印,附电子版),并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奖项证书的复印件,家庭户主及与其书房合影的照片1张(附电子版)。
(四)及时报送材料。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家庭的申报材料(含电子版)审核、汇总后,于2015年9月25日前统一报送市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科2279133,联系人:江源,电子邮箱:njshdf@163.com
 
 
 
 
中共内江市委宣传部     内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 
 
内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 
2015年8月19日
 
 
 
内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8月19日印发
备注:自荐资料报送威远县图书馆
联系电话81011973
联系人:袁成莲
电子邮箱: 865138773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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